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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04 14:10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7-12       报名截止:2022-07-14
2022年崆峒区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二)
根据《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平办发〔2011〕59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平组通字〔2019〕94号)规定,经汇报区政府同意,现就教育卫健系统空缺岗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引进紧缺专业人才142名。其中:教育系统43名,卫健系统99名。详见《2022年崆峒区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二)》(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教育系统招聘对象为2022届普通高校研究生、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生或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及符合上述条件的2020届、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不含三本、专升本、三校生)。
4.卫健系统招聘对象为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2020届、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平凉市第二人民医院为一本及以上学历)。
5.年龄条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所签就业协议无效,不予聘用。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仍在禁考期内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2年7月12日---2022年7月14日。
②报名地点:平凉市崆峒区定北路鸿远大厦市区政务大厅十楼(1014室)。
③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2022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已发放毕业生可直接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2020届和2021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学位证、报到证(报到证有具体就业单位的,须同时提供与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原件)等原件及复印件,2寸彩照4张,自行下载填写《2022年崆峒区教育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代替报名除提交报名资料外,还需提供应聘人员出具的委托书(签字按指印)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应聘人员要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区教育系统招聘组和区卫健系统招聘组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区人社局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不得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报名。
(三)面试测评。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等,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测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招聘岗位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招聘人选,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取消招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2022年7月31日前,拟招聘人员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等到区人社局报到。由区人社局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
(五)体检公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人员,在崆峒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上报备案。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相关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资格复审和体检。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引进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对引进的人员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聘人员应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措施。签署《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等,对因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应聘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对本公告有关程序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具体咨询:
区教育系统招聘组联系电话:0933-8237032(蒙世雄)
区卫健系统招聘组联系电话:0933-5928021(王凯)
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933-8227692(杨蓉)